近日,普安县采取严厉打击非法盗采与科学预防相结合,在全县煤矿区掀起热浪滚滚的煤矿安全攻坚会战行动。
为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煤炭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有效规范县域矿产资源开采秩序,防止非法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该县立足思想早统一、宣传早发动、措施早制定、工作早部署、责任早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对今冬明春无证矿山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10月28日,该县召开全县无证矿山安全整治紧急工作会议,就今冬明春无证矿山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工作部署和全省“安全生产年、隐患排除年、本质安全年”各项工作要求,按照“发现一处,炸封一处,取缔一处”和“炸毁井筒、遣散人员、恢复地貌”的工作原则,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矿山执法大队加强无证矿山排查、巡查工作力度,依法对无证矿山和非法采矿窝点进行炸封、关闭和取缔;由煤炭、安监、国土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非法启封关闭煤矿、超层超界开采、以掘代采、以探代采、以建代采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整治;强化非法矿山安全监管责任追究;由县政府督查室、监察局等组成督查组深入各乡(镇)进行工作督查,对擅自提供爆破器材、供电给无证非法采矿窝点、巡查不到位或安全隐患处置不力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1月27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如晴在楼下镇组织安监、煤炭等部门负责人、煤矿安全监管干部和煤矿企业负责人,召开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议,就当前煤矿安全监管形势进行通报和原因分析,对岁末年尾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自11月1日全县非法矿山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目前已巡查矿山164个(次),依法炸封无证小煤窑46个(次);县安监、煤炭等部门组成的县政府两个检查组60余名安全监管干部,全部“沉”入县域26个煤矿开展隐患排查、督促煤矿企业强化安全基础管理。
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作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突破口,该县着力打好瓦斯治理和煤炭资源整合两个攻坚战,争取上级资金对县域26对(含2对新建)煤矿“一通三防”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进行了升级,切实强化煤矿瓦斯专项治理,着力提升县域煤矿重特大事故预防预控能力;安监、煤炭等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采取分片管理、干部包保、驻矿督查、流动巡查等措施,深入煤矿井下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通风系统、采掘工作面等重点区域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依法督促煤矿企业强化煤矿顶板、机电等安全管理,严肃查处煤矿“三超”、“三违”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进行了停产整顿、罚款、提交县人民政府关闭等行政处罚,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截止12月3日,全县累计检查煤矿431次、查处煤矿事故隐患2135条(处),整改落实2095条(处),整改落实率为98.1%,处罚煤矿14对(次),累计处罚款17.6万元。目前这场大会战,在成效明显的氛围中,继续进行。 (黄太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