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发票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销售货物、提供劳务不开具发票是违法行为”……日前,普安县众多商铺的柜台上都多了一道蓝色风景线:“索取发票提示牌”。提示牌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自觉索取发票,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也是普安国税局在19个税收宣传月来临之际,创新税收宣传方式,加强发票管理,特意制作免费发放给所管辖的纳税人的提示牌。
为加强对个体户和纳税人经营行为的规范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减少商业偷逃税行为。普安县国税局制作“发票索取提示牌”1000余个,发放到所管辖的纳税人中,以此培养消费者依法索取发票、经营者依法开具发票意识。规范发票管理,堵塞税收漏洞,优化税收法治环境。只要您在辖区内销售货物和进行货物加工的个体工商户收银台醒目处桌面上都会看见这样一面“索取发票提示牌”,上面还标示有发票举报电话。纳税人拒开发票,消费者可及时向国税部门拨打电话,稽查局和管理分局税干会立即处理相关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蒋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