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4月14日上午,普安县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2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市(自治州、地区)、县(市、区、特区)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黔党发〔2009〕8号)和《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县(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州党发〔2010〕3号)的要求,进行人民政府机构改革,为本次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特召开普安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议。
会上,县委副书记林明权传达了《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安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黄思勇宣读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机构改革中不再保留和调整隶属关系机构国有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武俊宣布了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县管干部任免职名单。
据悉,本次机构改革遵循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调整优化组织结构的原则对政府机构进行改革,改革后将设置工作部门22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其它机构1个。其中新组建农业林业和扶贫开发局、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更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民族事务局更名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将文体广播电视局更名为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影电视局,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牌子、将移民开发局更名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等共7个单位将更名或重新组合。供销合作联社为县人民政府管理的供销合作社联合组织,列为其它机构类别。
同时,县委书记张成刚要求“先到位后理顺,先运转后完善”确保机构改革后做到思想不散、工作不断、次序不乱,各项工作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