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普安县雪浦乡成功调处一桩长达12年的林权纠纷,当事双方握手言和。
1998年,陈正权在雪浦乡德依小河林场承包200多亩林地,由于资金短浅且缺乏管理经验,2000年将林地转包给陈开荣、吴书超,不久由于其他原因,两人又把林地转包给陈正权。在陈正权的苦心经营下,林地树木长势良好。2001年,陈开荣以向陈正权要承包期间的管理费和替他偿还林业贷款为由,与陈正权发生林业纠纷,经法院判决,林地的权属属于陈正权,陈开荣不服判决,多次找陈正权吵闹,导致两人矛盾加深,在雪浦乡综治办、司法所与村委会先后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又发生陈开荣与陈正权为4万元的林业贷款再次发生纠纷。陈开荣认为其替陈正权偿还的林业贷款必须还他,陈正权又以要陈开荣赔偿砍伐过他的树木的经济损失为由拒绝偿还,双方各持己见,争执不下。
8月10日这天,该乡综治办召集当事人双方,在县司法局、林业局、法院执行局的合力配合下,耐心做好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让他们明白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两人终于达成协议,陈正权拿出4万元给陈开荣,并签订协议,双方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