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匡奇智) 普安县江西坡镇白水村马脚寺组的吴某、江西坡村蒿枝坪组的卢某因涉嫌盗伐、滥伐林木罪,于7月13日被普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19日被依法逮捕。邓家湾组的唐某因身患风湿性心脏病在州医院住院治疗,7月21日被取保候审。
经依法侦查查明:吴某为达到侵占他人山林的目的,不择手段,伪造土地承包证据,将同村下巴山组付某于1996年2月20日,向江西坡镇白水村承包荒山种植的林木,以及付某转让给同村上巴山组余某的林木据为己有,于2009年9月出售给唐某、卢某砍伐,获利5010元。
2009年8月26日,吴某由广东打工回到家后,于9月1日到江西坡赶集,中午时分,其到一餐馆吃午餐时遇到唐某时,便问唐某还做木材生意没有?如果做的话,他有一林火烧树要卖,唐某回答过几天就去看。于是,唐某便邀约卢某合伙,并于同年9月9日和12日,两次到吴某家买树,经实地查看后,最终以5010元的价格成交并签订合同。其二人在尚未申请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2日至26日,将三道岩一带两片火烧杉树用油锯全部锯倒,并锯成不同规格的木材加工出售,共获利7790余元。案发后,经工程师鉴定,被砍伐林木面积共13亩多,立木蓄积63立方米多,造成付某、余某直接经济损失18995元。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