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安县耿某将咸阳秦昆生物医学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顶天”保健食品当药品宣传并销售被普安县工商局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
耿某从今年7月开始,将制作的“红顶天”视频广告在普安县电视台播放,同时私自印刷小广告在街头随意发放,广告内容严重夸大“红顶天”保健食品功效,并宣称“红顶天”具有药用治疗效果且用语低俗,将保健食品当药品宣传并销售,严重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普安县工商局立案调查属实后依法对耿某的虚假宣传销售行为进行了处罚。
该案处罚后,普安县工商局责令县电视台停止播放该台未自行审查的其余6条具有虚假宣传内容的保健食品电视广告。
(张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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