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一煤矿违法生产被罚130万
12月15日,笔者从普安县安监局获悉:近日,普安县楼下镇一煤矿因证照不全,改扩建期间布置多个采面组织生产,被重罚130万元。
据介绍:10月27日,省安委会第四督查组、贵州煤监局盘江分局、普安县安监局、普安县煤炭局组成的煤矿安全联合督查组在对普安县楼下镇一煤矿进行督查发现,该矿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设施及安全条件未经竣工验收的情况下,私自布置多个采面违法组织生产,严重违反《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相关规定,当即依法作出责令该矿停产(停建)整顿,并处罚款120万元人民币,对煤矿负责人处罚10万元人民币,合计处罚130万元的行政处罚。
(黄太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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