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普安县第一笔统一定点保险费146557.95元从“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划到了人保财险公司账户,一次性节约财政支出31000元。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车辆保险,普安县制定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定点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对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实行统一投保。经与多家保险商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确定了保险供应商为县人险公司,保险车辆享受30%的商业险优惠费率。同时,明确各单位4月30日前的保险费由其单位自行支付,5月1日以后由县财政从单位(乡镇)车辆预算经费中统一拨付。
据统计,该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485辆,一年需支付保险费2182500元,实行统一定点保险后,按保险费率30%的优惠,一年就可节约财政支出654750元,而且还享有索赔等其他方面优先权。
(杨家贤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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