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兑付摩托车下乡补贴677.91万元
亮点黔西南讯 自2009年2月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以来,截止2013年1月31日,普安县农民共购买下乡摩托车12283辆,获财政兑付补贴677.91万元。
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是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促进汽车工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要的支农惠农工程。为把此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让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真正恩惠于民。普安县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各施其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此项工作作为各级各部门的中心任务来抓好抓落实,努力让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财政部门严格对照下乡摩托车按标准做好补贴工作。
据县财政部门统计,3年来,该县按销售价格13%给予补贴,共补贴9202辆,补贴金额477.64万元;对购买摩托车单价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的3081辆,补贴金额200.27万元。共补贴下乡摩托车12283辆,补贴资金达677.91万元。有效解决了山区人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邓志明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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