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女司机强行变道酿事故 “怒路”驾车要不得
事故现场。
1月17日,黔西南州普安县国道320县2385公里加500米(高速路收费站门口)处发生了一起交通追尾事故,而这场本可以避免的事故竟是由于其中一位驾驶员的强行变道所引发的,最终这位驾驶员因为自己一时的“怒路”而受到处罚,同时也因为自己的不理智行为后悔不已。
事故车辆。
当日下午18时10分许,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派民警赶赴现场,向两位当事驾驶员了解了情况。原来,事发时驾驶员李某驾驶车一辆牌号为贵A87**7中型自卸货车拉载满满渣土,沿国道320线往江西坡镇方向行驶。在行驶途中,米某驾驶的贵EG0**2微型车企图超车,大货车一直不让微型车超到前方,微型车超了几次都没有超过去,女驾驶员米某心里面的火气“腾”的一下冒了出来。当贵A87**7中型自卸货车行驶到高速收费站门口红绿灯处时,米某突然从大货车右侧强行超车,便立即变道到大货车前方进行别停。谁料到大货车驾驶员李某刹车不及,撞上了微型车尾部,大货车失控直接冲向右边车道,所幸当时没有车辆经过,避免了严重事故的发生,微型车尾部严重损坏。
随后,因为女司机米某故意开“别车”引发此起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女司机米某将面临罚款100元的处罚,并赔偿此次事故的全部财产损失。
黔西南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在行车途中应调节好心态,杜绝“路怒症”,将道路安全放第一位。
(何祥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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