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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一公司违规使用禁用广告宣传用语 被罚款3万元

  近日,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兴中分局在辖区内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某建材公司在辖区内发布的建材品广告内容包含“最好”等字样,该行为涉嫌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经报相关领导批准,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为提升该公司生产的建材品牌知名度,吸引顾客、扩大市场占有额,擅自在户外广告上发布上述广告宣传用语,对其品牌和服务进行宣传。考虑当事人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普法教育,并责令其立即拆除已发布的户外广告,处以罚款3万元。

  在此,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企业及消费者,企业在广告宣传中禁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在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不仅误导消费者,不当刺激消费心理,造成广告乱象,而且贬低同行,属于不正当的商业手段,扰乱市场秩序。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轻易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刘成贵)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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