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望谟县质监局在开展家电下乡产品质量专项检查中,查获一批“超标”电动车。
为确保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安全,望谟县质监局对辖区家电下乡产品开展专项检查。经检查,发现一家电动车销售店的9台电动车最高时速达50Km/t,额定输出功率为350W,无脚踏功能,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要求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大于20Km/t,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等,这批电动车明显超过标准要求,而该标准为国家强制性标准,这些超标电动车如果上路行驶将给行人安全带来较大安全隐患。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向该店负责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对超标电动车进行扣押,并进行立案调查。
目前,望谟县质监局已检查家电下乡经销商8家,检查家电下乡产品货值50余万元,查获存在质量问题产品货值3万余元,有力打击了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确保了国家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安全。(李志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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