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教育局重视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切实维护了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为广大师生营造平安校园。
以做好法制教育工作为基础。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检查“五落实”,健全并完善法制副校长和校外法制辅导员的聘任和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确保基础教育阶段对青少年学生普及法律知识。
以健全综治网络为预防措施。各学校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领导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防控网络,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各项措施,并建立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遏制在校生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校园暴力、伤害事故的发生。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加强心理教育和疏导工作,杜绝一切有损学生心理健康的行为。认真探索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网络,积极推进家长学校和青少年法制学校建设,提高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和管理能力。
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各学校认真按照省、市、县综治部门有关平安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拓展思路,创新方法,强化举措,大力开展富有特色、形式多样的“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切实加强校园的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始终不渝地在广大教职工、学生中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为重点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纪律教育,坚持教学、管理、服务、环境“四育人”。
以整治学校周边环境为契机。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抓好整治成果的巩固,以制度建设为保证,形成了良好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在县综治办的领导下,在公安、工商、文化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下,经常性开展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清理整顿学校周边娱乐场所、违章建筑和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饮食餐馆。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安全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采取外治内管的办法,清理校门前的小商小贩和流动摊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