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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法院深入乡镇审理失火烧山案

望谟县法院深入乡镇审理失火烧山案

  5月27日上午,500多名赶集的群众聚集在望谟县新屯镇纳坝集贸市场一广场,旁听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失火烧山案件,被告人张云星因用火烧自己家的包谷地时不慎失火,引起森林火灾,犯失火罪。通过现场公开审理,旁听群众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防火教育。

  犯罪嫌疑人张云星今年31岁,是望谟县新屯镇大云村农民,因防火意识和法制意识淡薄,今年在上山用火烧自己家的包谷地时,不慎失火,引发了山林火灾,造成过火面积1702亩(有林面积1262亩),经济损失11万多元的严重后果。

  去冬今春以来,望谟县境内高温干燥,森林火险持续居高不下,加上一些村民野外用火不注意安全,森林火灾时有发生,防火形势非常严峻。据了解,仅今年,望谟县就发生了38起火灾。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

  望谟县法院利用新屯镇纳坝街天群众相对集中的日子,将法庭搬到案发地,现场开庭,公开审理,当庭宣判,既严惩了火灾肇事者,又给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森林防火法制教育课。同时,也增强了乡村干部和农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为加强县、乡、村三级防火网络建设和构建“平安望谟、绿色望谟”夯实了法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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