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望谟县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印发了《致全县人民的公开信》,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动中来。对主动检举和揭发各种“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线索一经调查核实,有关部门将对举报人进行重奖。
此次望谟县“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打击的重点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各种恶势力犯罪和各类“霸头”;专门采用绑架、持枪械、暴力威胁等极端手段替人讨债、“摆事”、“出气”、自行划分地盘强抢工程、“看场子”收取保护费的组织或“公司”;在交通运输行业、建筑市场、批发市场、集市贸易等领域的各类路霸、车霸、市霸、行霸和隐藏在娱乐行业的黑恶势力;在农村,欺压百姓、横行乡里、为非作歹的乡霸、镇霸、村霸;在城郊结合部,流动人员中的帮派黑恶势力;在油区,强抢油田物资的油霸,拉帮结伙故意欺压、扰乱企业生产的各类黑恶势力;在沿海,船霸和强买强卖海产品的各类渔霸等。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县委、县政府设立“打黑除恶”专项举报奖励基金,出台举报奖励办法:对提供有价值的涉恶案件线索的每件奖5仟至1万元;提供每起有价值的涉黑案件线索奖励1万至3万元;提供每起被列为全省或全国大案要案线索的奖励5万至10万元;案件线索直接具体,可直接作为办案证据的,加倍奖励。举报采用来信、来访、电话、电子邮箱等形式。县“打黑除恶”办公室24小时开通举报电话,随时记录举报情况。奖励由望谟县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门机关认定的标准,在严格保密措施的基础上及时兑现举报人奖金。 (胡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