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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一个月三次贩毒 最后一次竟在车站门口交易被抓获

     亮点黔西南讯 一男子一个月内三次贩卖毒品,最后一次进行毒品交易时,被巡逻民警抓获,其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12月17日,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立案受理了这起涉嫌贩卖毒品罪刑事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7月12日、21日岑某在望谟县复兴镇供销大楼门口贩卖2颗海洛因零包给吸毒人员贺某,获得赃款160元。同年7月23日晚,岑某与吸毒人员贺某在望谟县复兴镇新车站门口进行毒品交易时,被巡逻民警抓获,当场从岑某身上搜出海洛因净重1.03克。公诉机关认为,岑某无视国家法律,贩卖毒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杨光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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