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法院组织学习“十不准”规定
亮点黔西南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节日期间的奢靡浪费之风,确保法院干警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12月27日上午,望谟县法院召开全院干警会议,传达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纠正节日不正之风“十个不准”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十个不准”规定》。院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罗国兴同志全文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纠正节日不正之风“十个不准”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十个不准”规定》。会议强调,“十个不准”规定是最高法院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法院工作实际提出的具体举措,对反对“四风”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要求全院干警要加强学习领悟,提高思想认识,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继续学习,深刻领会,率先垂范,带头遵守,模范执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法官形象,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贡献。
据悉,为加强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 “十个不准”规定的学习,提高认识,该院还把“十个不准”印发到干警手中,并制作成镜框上墙,悬挂在醒目处,时刻警醒全体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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