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一男子灾后租地谋生 未办证砍伐被诉
亮点黔西南讯 望谟一男子卢某某,灾后为了租地谋生,由于未办证砍伐,触犯了刑律,近日,被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1年6月6日,望谟县遭受特大洪水灾害,洪水冲了房屋,毁了土地,卢某某家也是受灾户之一。灾后,被告人卢某某经人介绍到望谟县蔗香镇新寨村路尧组与当地村民承包得一片荒地,2012年3月份,被告人卢某某在未办理砍伐证的情况下,私自将其承包地上的油桐树和青杠树、皂角树等杂木树砍掉,然后开垦种植玉米,后被林业站工作人员发现导致案发。经林业技术人员实地勾绘计算,被告人卢某某砍伐面积为16亩,活立木蓄积42.72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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