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老人带上袋子和玉米前来法庭与干警理论。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黔西南州望谟县打易镇人民法庭干警们遇到了难题,岩湾村4组81岁的黄桂英(化名)因三年前隔壁邻居吴某喂养的鸡跑到自己家中将自己从市场上买来的四包玉米种子吃掉,之后双方发生了很多口角,两家差点大打出手,纷争至今至今无果,最近就一直前来法庭向法官告发邻居吴某,让法官为她主持公道。
图为老人带上袋子和玉米前来法庭与干警理论。
当法庭干警了解事情的缘由经过后,告诉她只能按照四包被吃种子的损失来赔偿她时,她死活不答应,坚决要按照“一只成年母鸡一个周期可生8—15蛋;一粒玉米种子可长出1—2个玉米棒子,而鸡吃下的种子可作为养鸡的一份,”依照“鸡生蛋,蛋生鸡、种子生出粮食,粮食循环成种子”的逻辑,要求要邻居要以三年来鸡生出的蛋和种子长出粮食之和作为赔偿。
图为老人告状不成捡起东西失望离开。
经过老人的讲述和要求,干警们一致认为,该老人的推论和说法不成立,虽然们很想帮她,可这一悖论与相关明文法律的冲突,无从下手,只能让老人失望的离开。
法庭干警表示,“老人鸡生蛋,蛋生鸡”的逻辑推理极富哲学思维,但出发点与实际的偏差太大,毕竟种子压根就没长出芽,使法官无法根据这一概念判出一个让老人接受的结果,因此,只能使吴某喂养的鸡按照被吃种子的价格赔偿给老人。(本网 杨恒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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