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紧盯“庸懒散”出拳治“四风”65人被问责
2014年黔西南州望谟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三转”要求,主动适应新变化,聚焦主业主责,紧盯“庸懒散”,重拳整治“四风”问题,作风突出问题明显好转。
着力整治“十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治“十风”纠“四风”树新风专项行动,“十风”突出问题明显好转。
着力整治滥办酒席之风。出台了《关于严格禁止共产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酒席的实施办法》,对滥办酒席之风进行了专项治理,立案查处8名违规操办酒席的党员干部,滥办酒席之风得到明显好转。
着力整治惰政行为。牵头开展“向惰政宣战、向惰政问责”专项整治活动,出台《国家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问责暂行办法》。通过对 “5.10”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继而引起群众性事件中的8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问责,对因工作不力,致使全县计生工作、民政工作、林业工作推进缓慢的乡(镇、街道)、部门23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问责,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着力实施召回制度。出台《望谟县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暂试)》。共召回不胜任干部146名进行培训,其中,跟踪考察4人、转岗3人,免职1人。
着力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和公务接待管理等相关制度,出台《望谟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开展专项检查2次,公务接待、公款消费进一步规范。2014年以来,全县“三公”支出为2545.29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了791.67万元。
着力加强日常检查。成立明查暗访组,加大机关作风检查力度,一年来,明查暗访组共开展上班纪律检查12次、公车私用检查4次,查处违反工作纪律9人,通报违反会议纪律16人,给予1人组织免职处理,全县机关单位“庸、懒、散、慢、拖、拉、奢”等不良风气得到了明显扭转,公车私用情况得到明显遏制,工作作风取得较大转变,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通过加大案件查办和问责力度,2014年查处作风建设案件24件65人,结案24件,给予65人党政纪处分或问责,其中免职处理1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1 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7人、行政警告处分11人、行政记过2人、诫勉谈话27人、通报批评15人。并违反工作纪律和违规操办酒席人员分批次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了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达到查处一例教育一片的作用。(望谟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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