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森林公安局实行民警工作实绩考评制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望谟县森林公安局研究制定了“民警(职工)工作实绩考评办法”,并召开全体民警(职工)会议进行讨论通过,以制度约束和奖罚的方式将全局民警(职工)的工作任务、出勤、遵规守纪等作为或不作为行为全部纳入考评范围,全局工作将就此翻开新的一页。
为彻底解决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队伍集中教育整肃活动”,加大内部管理、监督力度,让全体民警自觉遵守相关纪律、规定,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改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和谐警民关系,改善队伍形象,实现队伍违纪“零发现”,服务群众“零距离”,执法办案“零差错”,有效提升民警服务群众和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的能力,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望谟县森林公安局研究制定了《望谟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工作实绩考评办法(试行)》,并组织全局民警、职工讨论通过后执行。
考评办法以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突出检查促落实,考评促绩效,奖优罚劣,争比进位为目的,以《望谟县森林公安局队伍管理办法》、《望谟县森林公安局考勤制度》、《望谟县森林公安局请销假制度》、《望谟县森林公安局案件查办责任制度》及日常工作记实为依据,以考勤、日常工作记实、遵守相关纪律规定情况及局领导评定为内容,分为月考评、季度评、半年评和年终评进行。年终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召回、星级评定、评先、评优、推荐立功(嘉奖)和按等级评定年终目标绩效奖的依据。
民警(职工)工作实绩考评制度的施行,为庸、懒、慢、浮、拖,工作作风不实,挑肥拣瘦,只想索取,不想付出的人员挂起了一面露短、揭丑的镜子,自己一年下来到底做了多少工作,只要对照考评结果,不足和差距便一目了然,让“干多干少、干与不干、干好与干坏就是不一样”的合理分配原则和待遇真正得到体现,在全局范围内形成你追我赶、争比进位的工作氛围。(杨俊 潘立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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