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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实名举报民生案件线索最高可奖3000元

2015年08月24日 16:23:20来源: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网站 作者:

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村(社区、校、医)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社区)民生监督联络员、信息员“三支队伍”民生监督的作用。近日,望谟县出台了《望谟县民生监督“三支队伍”举报民生案件线索奖励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三支队伍”人员凡是署实名向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县委、政府、组织部等转办举报教育、就业、社保、医疗等民生领域问题,特别是举报贪污、侵占、挪用、截留、套取、骗取、吃拿卡要强农惠农专项资金、集体资金、农村征地拆迁补偿金、新农合资金、农村低保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救灾救助等资金的问题,经核查属实立案后,给予举报人按违纪金额10%的奖励,但每件最高不超过3000元、最低不低于300元;凡署实名举报违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问题的,经核查属实立案后,给予举报人按每件200元的奖励。

为畅通“三支队伍”举报渠道,望谟县已及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传真)、电子信箱、通信地址等,并就举报人领取奖金有关事项办理进行了说明。(望谟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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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实名举报民生案件线索最高可奖3000元

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网站 | 2015年08月24日 16:23:20 | 

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村(社区、校、医)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社区)民生监督联络员、信息员“三支队伍”民生监督的作用。近日,望谟县出台了《望谟县民生监督“三支队伍”举报民生案件线索奖励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三支队伍”人员凡是署实名向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县委、政府、组织部等转办举报教育、就业、社保、医疗等民生领域问题,特别是举报贪污、侵占、挪用、截留、套取、骗取、吃拿卡要强农惠农专项资金、集体资金、农村征地拆迁补偿金、新农合资金、农村低保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救灾救助等资金的问题,经核查属实立案后,给予举报人按违纪金额10%的奖励,但每件最高不超过3000元、最低不低于300元;凡署实名举报违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问题的,经核查属实立案后,给予举报人按每件200元的奖励。

为畅通“三支队伍”举报渠道,望谟县已及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传真)、电子信箱、通信地址等,并就举报人领取奖金有关事项办理进行了说明。(望谟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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