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望谟县3名村组干部因优亲厚友等涉嫌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
1.望谟县边饶镇喜座村党支部书记贺某才案
2017年初,贺某才任边饶镇喜座村党支部书记、喜座村低保评议小组负责人期间,在明知其弟明显不符合当年低保评定条件的情况下,以家中有孩子读书返贫为由,将其评为2017年度农村低保保障对象,违规领取低保补助金共计11814.4元。2019年7月,贺某才被立案审查。
2.望谟县大观镇纳丁村原劳动保障协管员罗某某案
2013年5月至2019年5月,罗某某任纳丁村劳动保障协管员期间,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纳丁村3人在死亡后其家属继续领取养老保险金共计6967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2019年7月,罗某某被立案审查。
3.望谟县乐元镇由么村巧路组组长黄某某案
2019年初,由么村巧路组村民领到国家退耕还林项目补助款后,黄某某向退耕还林户按每亩50元索取“生活补助费”共计5800元。除400元退还外,其余5400元全部被黄某某用于个人家庭生活开支。2019年7月,黄某某被立案审查。
(望谟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