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晰集体林业产权,近日,兴仁县对新龙场镇虎场村40亩集体林场转让权拍卖。经过多轮竞拍,最后以15万元成交。
虎场林场面积约1200亩,系村、组共同分批营造的集体所有林场。去年林改以来,其中的630亩林地分给村民自行管理和经营,剩下的部分林地由于存在经营主体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不利于林场发展。经虎场村报县林业部门批准,决定将该林场不利于管理的40亩林地的转让权和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期限为10年。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标底价8万元,来自县内的7个买主参加竞拍,最终虎场村后寨组村民杨方武以15万元成功拍得。
此次拍卖所得资金的70%将分给村民,剩下的30%用于虎场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该县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集体林场转让权使用权的成功拍卖,进一步明晰了集体林业产权,为该县今后林地的开发和经营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梁正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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