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庄镇“三措施” 治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
亮点黔西南讯 2月26日,兴仁县潘家庄镇对镇域内的烟花爆竹经营进行全面清查,对有证营业逐户登记,无证营业依法取缔,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自兴仁县委县政府召开部署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潘家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排中坚力量进行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
一、制定方案。潘家庄镇根据县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潘家庄镇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会上专门要求对烟花爆竹进行集中治理行动,要求各村(居)常务干部做好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
二、加强宣传。悬挂横幅,在公路沿线喷绘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标语;利用赶集天集中宣传安全染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各中小学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宣传。
三、加强巡查。定期和不定期的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2月26日,组织派出所、安监、工商所多部门对全镇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进行集中清理工作,对有证的20余家经营户进行逐户登记,对无证经营的依法取缔,并收缴其烟花爆竹,统一集中销毁。
经过一段时间的大力宣传、整顿工作,潘家庄镇境内无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无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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