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国税局“四条措施”选拔中层干部
四条措施是第一,每名税干要在所选人的表格上认真对该同志德、能、勤、绩、业的综合分值进行现场打分,对不认真打分的,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相关处理,以做到公正、公平、公心。第二、成立考察小组,对所选的中层干部进行任前考察,采取小组谈话和个别谈心的方式进行。第三、走访相关部门和纳税人,让第三方人员对所推选的人员进行评议。第四、强化任前廉政思想培训,做到任前、任中、任后人员廉政思想稳定,勤廉、护廉工作进一步增强。(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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