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打击非法盗采保矿山安全
11月15日以来,兴仁县30多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带队分赴全县44对有证煤矿和各产煤乡镇,进一步落实领导安全包保责任制,以全县之力,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切实保安全、保稳定、保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全面抓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各项事业安全有序发展,确保实现安全发展的目标任务,兴仁县委、县政府快速反应,组成由县领导任工作组组长,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于11月15日全部进驻该县44家煤矿。自11月15日以来,全县30多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全面出动,带领安监、国土等县直有关部门人员,分别深入安全包保煤矿和产煤乡镇,落实领导安全包保责任,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一是按照县安全生产工作包保小组要求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摸清兴仁各乡镇煤矿区黑煤窑的个数、具体位置,同时编好号,勾画好图。二是坚决毁闭已摸清的非法采矿点,对相关责任人和犯罪嫌疑人进行依法严肃处理。三是同时对县内各煤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明确专人负责,明确负责人的职责。四是规范管理,深挖根源,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对工作开展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奖励,对不履职的给予免职等处分。
目前,兴仁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工作正有序开展。
(刘明霞)
了解黔西南更多最新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