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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及时下拨新年第一季度低保金和五保供养金1766万元

    亮点黔西南讯  为更好地维护城乡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在春节来临之际,为让城乡低保户和五保对象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幸福的节日,兴仁县及时下拨2013年第一季度城乡低保金和五保供养金共计17668391元。

    第一季度,该县18个乡镇(街道)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0015户59167人,其中符合增发补助金特殊对象25717人,下拨农村低保金13157882元;有城市低保对象3604户5111人,下拨城市低保金4039059元。有五保供养对象896人,其中集中供养91人,散居五保805人,散居五保人均供养标准为450元,集中供养五保人均供养标准为600元,下拨五保供养金471450元。

    对本次下拨的各类资金,要求各乡镇(街道)一律以社会化发放的方式,严格按核定名单和金额于春节前如数发放到城乡低保户和五保供养对象手中。资金的发放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贪污、私分、克扣、滞留,严禁出现代领、冒领现象,违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从重处理。(夏春鸿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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