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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慈善总会资助统招贫困大学生30名 每人3000元

2013年07月25日 08:19:18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夏春鸿

    亮点黔西南讯  7月23日,笔者从黔西南州兴仁县慈善总会获悉,今年兴仁县慈善总会继续开展2013年“慈善助学”活动,共安排资助贫困大学生30名,符合条件的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

    资助对象:2013年高考成绩在本科以上,被国家高等院校正式录取的统招生,兴仁县常住户口,符合资助条件,且未获其他单位资助的贫困生。

     资助条件:一是城乡低保对象中,家庭困难的子女(提供享受低保证明);二是孤儿或单亲家庭子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提供单亲家庭证明);三是家庭经济困难的优抚对象子女(提供父母为优抚对象证明);四是父母亲一方或双方重度残疾,无生活来源的(提供残疾证);五是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六是边远山区贫困户家庭子女。

     办理程序:一是由本人填写一式两份高校新生助学申请表,经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调查签章,所在地人民政府审核签章后交县慈善总会办公室;二是申请表附学生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高考成绩证明,交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两张,提供资助条件中需提供的相应证件;三是县慈善总会根据村(居)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对所有对象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后张榜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是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慈善总会于8月30日前发给助学金。

    时间要求:符合资助条件的,于8月20日前将所需资料交县慈善总会办公室。

  (夏春鸿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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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慈善总会资助统招贫困大学生30名 每人3000元

亮点黔西南 | 2013年07月25日 08:19:18 | 夏春鸿

    亮点黔西南讯  7月23日,笔者从黔西南州兴仁县慈善总会获悉,今年兴仁县慈善总会继续开展2013年“慈善助学”活动,共安排资助贫困大学生30名,符合条件的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

    资助对象:2013年高考成绩在本科以上,被国家高等院校正式录取的统招生,兴仁县常住户口,符合资助条件,且未获其他单位资助的贫困生。

     资助条件:一是城乡低保对象中,家庭困难的子女(提供享受低保证明);二是孤儿或单亲家庭子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提供单亲家庭证明);三是家庭经济困难的优抚对象子女(提供父母为优抚对象证明);四是父母亲一方或双方重度残疾,无生活来源的(提供残疾证);五是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六是边远山区贫困户家庭子女。

     办理程序:一是由本人填写一式两份高校新生助学申请表,经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调查签章,所在地人民政府审核签章后交县慈善总会办公室;二是申请表附学生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高考成绩证明,交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两张,提供资助条件中需提供的相应证件;三是县慈善总会根据村(居)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对所有对象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后张榜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是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慈善总会于8月30日前发给助学金。

    时间要求:符合资助条件的,于8月20日前将所需资料交县慈善总会办公室。

  (夏春鸿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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