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督导组反馈督导兴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意见,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市局“打零收戒”专项行动,顺利完成缉毒执法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兴仁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在辖区全力开展收戒吸毒人员工作,于2019年7月11日,成功查获吸毒人员1名。
7月11日,城南派出所民警在兴仁市城南街道办事处农机路开展收戒吸毒人员工作中,将涉嫌吸毒的王某查获,城南派出所民警将其口头传唤至兴仁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城南分中心接受调查,经对王某的尿液用吗啡、甲基安非他明联合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吗啡呈阳性(+)。
经审讯,王某对其于2019年07月07日01时许在兴仁市城南街道办事处农机路老工商局宿舍自己家中以“烫吸”的方式吸食毒品海洛因一事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王某行政拘留十四日处罚。
(成荣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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