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兴义市将开展一系列纪念活动。9月底,举行纪念建国60周年暨政治协商制度成立60周年座谈会; 7月至9月,举办“歌颂祖国”诗歌大赛;9月底前,编辑出版大型画册和《兴义市“三化一业”系列丛书》;8月8日,举办“万人徒步万峰林”全民健身活动;9月下旬,举办第四届万峰湖野钓大赛;7月至9月,举办“爱国歌曲大家唱歌咏赛”;8月至9月,举办兴义市职工技术技能大比武活动;9月底前,组织全市干部职工和学生参加以“赞颂辉煌成就,建设强大国防”为主题的全国国防教育知识网络竞赛活动;9月,举行兴义市全民国防知识竞赛活动;国庆前,组织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战士、老同志,革命烈士遗属、伤残军人,全国和省劳动模范代表,被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其他荣誉称号的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全国和全省道德模范代表进行走访慰问,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10月1日上午,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组织干部群众收听收看首都庆祝大会、阅兵式和群众游行;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单位组织收看贵州省电视台播出的以贵州解放60周年取得的重大成就为主题的系列文献专题《峥嵘岁月》,收听贵州人民广播电台播出的《声音的历史:贵州60年》等。国庆期间,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规定,全市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广场、公园等,有条件的要升挂国旗;10月1日上午,市直机关干部集中在兴义广场举行升挂国旗仪式;在城区范围内举行燃放烟火活动;国庆前后在全市开展喜迎建国60周年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营造祥和、喜庆、热烈的氛围;配合省、州做好有关书籍的编辑和电视、广播专题片的制作。
市委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实施,统一协调,确保国庆活动既隆重热烈又务实节俭。要按照中央的要求,不层层举办纪念大会,严禁借国庆活动名义从事商业性活动、制作发放贵重纪念品和摊派集资。活动要突出主题,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把统一组织和基层开展活动结合起来,立足城市社区、农村、企业、学校、机关等基层单位的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生动活泼的群众性国庆活动,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使全市人民同庆共和国生日;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国庆活动的各个环节,确保全市各项国庆活动安全、有序、和谐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