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义市国税局坪东分局对辖区内煤炭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实施专项检查。在对某一煤矿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煤矿2008年度白发票入账9167881.50元,应补增值税275036.45元。
某公司负责人刘某为了达到少补缴税款的目的,特意拿出10000元现金塞给该分局分局长彭彤,希望他手下留情。彭局长不为眼前利益所动,一面严辞拒绝,一面耐心地为其讲解了相关税法法律、法规及财务会计知识。面对严格执法的国税干部,该煤矿老板深感自己对税收知识了解浅薄及对国家税收造成的危害,并保证在近期内向税务机关补缴应缴增值税275036.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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