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吴艾明 赵云峰) 8月25日,笔者从兴义市城市客运管理所获悉,根据国家财政部和贵州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的文件精神,兴义市将于9月8日开始发放城市公共交通行业2009年度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共计347.229万元。
按照文件精神,此次财政补贴清算资金本着“谁开车,谁收益”的原则,要求及时兑现到驾驶员手中,公共汽车补贴资金由兴义市国营客运公司发放到承包人手中。出租汽车公司要对从事经营的驾驶员进行审核并报兴义市城市客运管理所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8月30日—9月1日,9月8日开始发放补贴资金。
此次补贴发放标准:公共汽车按照《贵州省黔西南州城市公共交通行业2009年全年财政补贴清算余额分配表》(简称《清算余额分配表》)确定的标准,中型公共汽车(7米—8.5米)每辆补贴标准为1450元;小型公共汽车(5.5米—7米)每辆补贴标准为1200元,共计12.35万元;出租汽车按照《清算余额分配表》单车补贴的标准,每辆补贴6190元,共计334.8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