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笔者从兴义市教育局获悉,由于人员变动及工作需要,全市辖区内各类中学、中心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进行重新配置。
2007年5月,全市辖区中小学配置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由于人员变动等情况,今年,兴义重新聘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按照“就地选派”原则,市直中学从政法机关副职、中层干部中选派,乡镇从专职政法委书记、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中选聘。市直中学法制副校长,由有关部门下文明确。乡镇(街道办)辖区内的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由乡镇(街道办)的综治办、教育辅导站、派出所下文明确,市直中学所聘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将报兴义市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备案。兼职法制副校长确定后,由兴义市教育局和乡镇教育辅导站履行聘任手续,人员变动的乡镇(街道办)可随时调整。
目前,兴义11所中学法制副校长已聘任,兴义市公安局副局长左波、兴义市公安局副局长毛文波、兴义市法院副院长卢传金、兴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昌义、兴义市维稳办副主任刘光钦等11位同志分别任兴义一中、兴义中学、兴义三中、兴义八中、兴义五中等11所中学法制副校长。其余中小学正在拟聘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 (吴 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