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广告报价 | 新闻投稿:ldqxnw@163.com
注册
首页|新闻|图库|论坛|时尚|房产|跳蚤|旅游|教育|汽车|财经|娱乐|健康|
投稿邮箱:ldqxnw@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兴义

没钱花就抢人 2少年被刑拘

    亮点黔西南讯 2名外地来兴义的16岁无业少年王某和龙某,为弄点不使劲的钱花,瞄上独自行走的中年妇女张某,把其推倒在地,抢走了她的背包。近日,2名少年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抢劫罪被兴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当日晚10时20分许,分别从盘县、册亨来的王某和龙某在兴义市盘江路某网吧附近闲逛,两人闲聊,因为没钱用,想弄点钱花,便邀约去抢钱。2人窜至兴义市观音路方向寻找目标,见路经此处独自一人行走的张某,即尾随张某至观音路市财政局路段时,将其推倒在地,实施抢劫,抢走背包一个,内有现金百元及手机等物。

    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抢劫罪被兴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抢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犯罪,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是我国对刑事犯罪重点打击的对象。构成抢劫罪没有数额的限制,哪怕只抢到一分钱,甚至一分钱都没抢到。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

                                    (李俊练)

了解黔西南更多最新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

亮点黔西南欢迎投稿,新闻邮箱:ldqxnw@163.com 有奖报料电话:0859 -3224873
 网友评论  (共有 0 条评论)  
姓名: (文明上网,从理性发言)
匿名发表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

亮点黔西南 版权所有 Ldqx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859-3224873 投稿邮箱:ldqxn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