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兴义市公安局将已被执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岑某、岑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依法移送起诉。两人均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均为同乡同村人,没有互相鼓励共同进步,而是邀约盗窃。
犯罪嫌疑人岑某、岑某某,男,均为17岁,都是兴义市洛万乡同村人。2010年6月14日下午4时30分许,岑某伙同岑某某窜至兴义市神奇东路州某院处,对杨某某停放在州某院门口的一辆红色粤豪牌大驾摩托车正在实施盗窃时,被布控蹲点守候的兴义公安民警现场抓获,并依法对两嫌犯进行了刑事拘留。7月16日,犯罪嫌疑人岑某、岑某某经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
经侦查查明,2010年2月至6月期间,两人合伙窜至兴义城区南环北路、富兴路、桔山广场等地段,多次携带自制开锁工具盗窃粤豪、豪爵、雅马哈、大运牌等摩托车8辆,价值2万3千余元。
(特约撰稿 李俊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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