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
兴义市为3000余重点优抚对象提供住院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记者从兴义市民政局获悉,截至今年3月底止,兴义市已有20余位重点优抚对象人享受到住院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和政府医疗补助政策。
据市民政局优抚股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做好兴义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服务工作,2011年,该市出台了《兴义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施方案》。该方案对重点优抚实施对象、医疗补助标准、医疗费即时结算操作办法及异地就医的医疗费用结算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明确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的实施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领取定期抚恤金或定期定量补助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即“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包括参战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
同时,提高了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标准,即“重点优抚对象在兴义市人社局、市农合局规定报销范围、限额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规定比例报销后的剩余部分,由兴义市民政局用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按“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列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补助金80%;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补助70%。”标准给予补助。补助额度由过去每人每年不超过1.5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超过4万元。
据调查统计,该《方案》自2011月10日1日起实施后,全市共有3000余重点优抚对象纳入“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范围。兴义市专门制作了《兴义市优抚对象医保证》发放到个人,优抚对象持证到州、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或到定点药店购药,即可享受“一站式”即时结算和政府医疗补助政策。按《方案》规定,以上20余位重点优抚对象分别获得了上百元至几千元不等的医疗政策补助。(李文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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