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上午,兴义市道路运输局投诉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贵EU0230出租车驾驶员中途甩客。兴义市道路运输局接到乘客举报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该驾驶员被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200元,并责令其在媒体上公开向乘客和广大市民致歉。
经调查了解,2月19日凌晨1时许,贵EU0230出租车驾驶员在花月小区搭载3名乘客到赵庄度假酒店,由于驾驶员不认识行驶路线,乘客称认识路,遂带驾驶员走花月小区—原四分监—果树农场—永兴村—赵庄的路线,行至永兴村时,驾驶员出于对自身安全考虑,不再往前行驶,于是将乘客叫下车,未收取乘车费用。
经兴义市道路运输局调查处理,确认该驾驶员的行为属甩客行为,并作出处理决定。当事驾驶员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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