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 兴义两名男子被拘留
被烧毁的森林。
指认被烧毁的森林。
进入去冬今春防火期以来,兴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于2018年3月6日颁布《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义市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知》。并及时部署各乡镇街道办、兴义市农委、兴义市森林公安局、兴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全市各村居委会,全方位加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预防、巡逻、扑救工作,使全市森林火灾降低的最小范围,并及时查处辖区内违规违法用火的违法犯罪行为。
2018年4月4日,兴义市森林公安局依法查处两起违反禁火令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案件,对两名违规违法用火造成较大损失肇事人处予十日的行政拘留。
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法行政拘留。
袁某某(男,59岁,汉族,兴义市南盘江镇大田村村民),2018年3月18日,在兴义市南盘江镇大田村四组王家梁杠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成灾面积13.5亩,经济损失17097.00元。
岑某某(男,62岁,汉族,兴义市南盘江镇歪染村纳孔组村民),2018年3月18日日,在兴义市南盘江镇湾子田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森林过火面积35.6亩,成灾面积19.6亩,未成灾面积16亩,经济损失1704元。
为巩固造林成果,保护全市森林资源,震慑违规用火起到了有力促进作用。
(曙光 付黎明)
责编:张椹炎
相关信息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