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为钱打官司 兴义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全力促和解
近日,兴义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办理肖某荣申请执行肖某权、陈某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了解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系父子,为不使父子二人的矛盾加深,执行法官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成功达成和解,避免了父子反目成仇。
2017年3月,申请执行人肖某荣因其承包土地被征收获得土地补偿款、青苗补偿款等152802元,因其年纪较大,不懂银行具体存储流程,遂将其中的140000元委托给儿子肖某权保管,肖某权将其中120000元存入妻子陈某的银行账户。另外20000元以现金的方式进行保管。后申请执行人肖某荣找二被执行人要钱使用时,二被执行人以其处还有现金为由拒绝支付,经村民委员会组织调解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令二被执行人返还申请执行人140000元。判决书生效后,由于二被执行人未按判决书履行义务,肖某荣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收到该案后,依法向二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发现被执行人陈某银行账户内有存款120000元,立即采取冻结措施,将该款扣划至人民法院账户,并支付给肖某荣。肖某荣要求法院继续执行剩余20000元的案件款,执行法官到二被执行人家里了解情况,发现20000元已被二被执行人建房用完,二被执行人育有5子女,肖某权外出务工,陈某在家抚养小孩,暂时无力一次性履行义务。
考虑到二被执行人的家庭实际情况及双方当事人的特殊关系,本案不宜采取强制措施,避免矛盾激化。为此,执行法官多次与肖某荣耐心沟通,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二被执行人分期履行。至此,父子之间的官司得到妥善解决。
(刘值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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