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法官上门“讨债” 欠钱男子“夺窗而逃”
兴义一男子欠钱不还东躲西藏,声称没钱还债,却到处高消费,法官上门“讨债”,男子“夺窗而逃”不知踪影,于是,法官依法将男子名下的一辆轿车扣押。
李某因与黔西南州津品食品有限公司的曹某等四人发生民间借贷纠纷,诉至兴义市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曹某等四人偿还李某借款本金40万元及利息。随后法院依法扣划了四人中晏某银行账户13万多元,剩余的27万多万至今仍未归还,而4人为躲避债务也一直行踪不明。
最近,李某获知曹某经常出入高消费场所,并有可能藏匿于兴义七中对面的凤阳路。再三确认后藏身地点,李某随即向兴义市法院报告,执行法官立即前往该处进行查找。
现场声:请开一下门,我们是兴义市法院执行局的,请开一下门。
在曹某藏匿点,各个房间大门紧闭,并没有见到曹某的踪影,执行法官找来专业开锁公司强行将房门打开,可是依然没有发现曹某的踪迹。据法官从天台处的脚印推断,曹某有可能已经闻讯而逃。曹某“跑路”后,法官发现楼下停着一辆在其名下的私家车。依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可依法处置。
现场声:发现曹某某的车在这里,但是曹某某人一直不出现,我想你们联系拖车过来,我们先把车拖回去,看后面再根据情况处理。
由于车辆停放处场地狭窄,拖车不便操作,法官又联系到该车型4S店,索要到该款车型的钥匙编码,交由专业公司配备车钥匙将车门打开,并强制扣押。
兴义市人民法院员额法官 刘飞:我们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称被执行人曹某某、朱某某在兴义市七中对面出现,因两人涉及的案件较多,执行标的较大,我们立即到七中对面查找二人的下落,但没有找到,现在我们发现被执行人曹某某名下的车在这里,我们将其名下的车强制扣押以后,再依法处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逃得了一时,躲不过一世,该承担的责任终究跑不了。尤其像曹某等人长期出入高消费场所,有偿还能力而不履行义务的人必将受到更严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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