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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龙:两辆使用假牌、套牌的超载货车被查获

  1月25日,义龙新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开展货车重点道路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两辆超载且涉嫌使用假牌及套牌的货车,及时消除了两大安全隐患。

  当天,义龙新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雨樟镇雨樟大道(原关兴公路老收费站)开展货车重点道路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10时50分左右,发现两辆分别为黄色、红色的货车在查缉点前方100米处停下,从车上下来两名驾驶人往车后闪躲。执勤交警立即上前去查看,发现驾驶人已离开现场,不见了踪影。执勤交警随即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两辆货车都装载着满满一车渣土。在检查中,民警还发现两车都只挂了前号牌,未悬挂后号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驾驶证将一次性记1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在对车号为贵EA7***的黄色货车车牌进行拍照时,执勤人员何自成发现这可能是一块假号牌,于是执勤人员立即联系办公室进行查询比对,确定黄色货车所悬挂的前号牌为一块假牌。走到货车左后侧的时候,执勤民警发现,该货车的轮胎内侧一圈有裂纹,随时可能发生爆胎,时刻危及驾驶人及其它车辆的安全。在对云A00***号红色货车进行系统比对时,发生该车辆号牌检验期至2006年5月份,已经于2009年11月份强制报废,机动车状态为注销,而且该号牌的车身颜色为蓝色,明显不符。民警对车辆的其它车辆类型及识别代号进行一一比对,发现该号牌并非红色货车号牌所有,属于套用其它机动车号牌,因车辆未悬挂后号牌,无法辨认红色货车真实的“身份”。

  目前,义龙新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已将违法停放在道路上的两辆套牌车进行拖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3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此,义龙交警提醒,货运超载危险大,义龙交警将持续对货车交通违法的大力整治,坚决从严从重处理。

  (李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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