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7日,义龙公安分局新桥派出所在开展脱贫攻坚法制护航工作中,依法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行政拘留一人。
3月6日16时许,新桥派出所接到新桥镇木科村脱贫攻坚前沿指挥所指挥长陈启付电话报警:称在新桥镇木科村村委会有人酒后闹事,要求派出所出警处理。
接警后,民警龙家辉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工作。经查,2019年3月6日16时许,木科村村民曹某文(男、33岁)酒后翻爬木科村村委会的围墙进入村委会院坝内,借酒发疯,大声吵闹,无理辱骂,扬言要肇事,将堆放在木科村委会楼梯间处的木炭扔到村委会院坝。
经指挥长陈启付多次劝说,曹某文还是不听,严重影响村里面工作正常开展。随即,民警将酒后滋事的违法行为人曹某文带至派出所约束酒醒后开展调查。经询问:曹某文对自己酒后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曹某文已被处以行政拘留8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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