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完善举报奖励办法 实名举报最高可奖3000元
2017年02月07日 10:59:06来源: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网站 作者:
为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近日,黔西南州贞丰县纪委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案件线索实名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明确奖励范围。办法明确举报人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准确的联系方式,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传真等形式,向贞丰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贞丰县各级党组织、党员及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行为,经查证属实且被举报人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属实名举报。奖励实行一案一奖,按违规违纪案件查实的违纪金额10%标准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元;如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案件无违纪金额的,一次性奖励100元。
规范奖励程序。实名举报奖励由承办机关在结案后进行认定并填报《实名举报奖励审批表》,报经贞丰县纪委监察局同意后,按相关程序分别填《实名举报奖励财务审批表》、《实名举报奖励奖金发放表》给予实名举报人奖励。
保护举报人权益。办法明确贞丰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实名举报的问题线索从受理、办理、兑现等各环节对实名举报人员身份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保障实名举报人的利益。(贞丰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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