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贞丰县公安局者相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持有、使用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证件案,违法嫌疑人盛某某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3月14日15时30分,贞丰县公安局者相派出所所长袁位胜在户籍大厅办理业务时发现一名身穿警服的“警察”在大厅内闲逛,职业敏感让民警觉得此人可疑,遂上前盘问并让其出示警官证,但该男子支支吾吾,闪烁其词,无法出示警官证,一会儿说是别人让来的,一会儿说是办案。民警遂将此人带回大队询问。经了解得知,此人姓盛,平时游手好闲,因最近整治摩托车违法行为,怕查处,于是弄了一身假警服,想招摇撞骗糊弄交警。
违法行为人盛某某(男,1987年05月14出生,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人,小学文化,无业)为满足自身虚荣心,私自身着人民警察制式警服、携带伪造警官证到者相朋友家玩,后又到贞丰县公安局者相派出所户籍大厅门口游窜时被当场查获。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扰乱了国家对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证件、使用的管理秩序,损害了人民警察形象,贞丰县公安局决定给予盛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目前,贞丰县公安局依法对盛某某非法持有、使用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证件进行收缴,并将违法行为人送贞丰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张荣成)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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