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贞丰县对2起村干部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1.贞丰县长田镇甘田村村委会原主任张某超案。2016年,张某超在任甘田村村委会主任期间,甘田村开挖三口寨至埂山通组路,经群众推荐,由张某超等人代管修路资金。同年10月,张某超在明知镇政府已与张某权签订开挖该条道路合同且已拨款的情况下,仍以村民代表身份与张某权拟定虚假开挖合同,从甘田村村级账户中拨付3万元给张某权。2019年6月,张某超被立案审查。
2.贞丰县龙场镇宽舍社区常务干部(兼会计)张某某案。2019年,张某某利用担任宽舍社区会计的职务便利,将宽舍惠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收取的地上停车费、农贸市场摊主电费等费用共14380元进行私分,张某某分得2200元。2019年5月,张某某被立案审查。(来源:廉洁黔西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