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在黔西南州贞丰县县城区交通局路段,一男子为逃避违停抓拍,大胆的将几箱货物遮挡车辆号牌,没想到违停没躲过,还因为故意遮挡号牌,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当日上午10点52分,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值班人员在监控巡查中发现,一辆小货车停在县城区交通局上行500米路段,其车辆号牌后号牌被人为故意用几箱货物遮住,违停于路旁。值班人员随即就此情况进行了记录,并通知外勤人员前往查看,就在外勤交警到达现场围绕车辆进行拍照取证时,其中一名卸货男子承认该车是他的。
据调查,驾驶员李某与同事当时为该处某超市送货,停车时看到有监控,于是便自作聪明用车上的货物把车辆号牌遮住,心存侥幸想以此举躲避监控违停抓拍,谁知才一会时间就被民警当场查处。面对民警的处罚和教育,唐某狡辩道:“这样放着好搬运货物一些”。
民警对驾驶员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教育,告知其故意遮挡号牌属于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切莫心存侥幸、自作聪明触犯法规,并通知驾驶员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接受处罚与学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驾驶员将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请驾驶员守法出行,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切莫心存侥幸,故意遮挡车辆号牌逃避监控抓拍,此举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罗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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