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简章
贞丰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要求
(一)招聘人数
本次贞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为特(巡)警大队队员,其中男性48名,女性2名,职责为协助民警开展巡逻防范、维稳处突。
(二)工作驻地
贞丰县城区。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黔西南户籍或贞丰县生源;
3.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21日—2001年9月2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民教育初中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含曾被公安机关解聘或者辞退人员);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本次招录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于9月17日至9月21日(每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等相关从业资格证件到贞丰县珉谷街道办建设107号(贞丰县公安局)办公大楼二楼202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时,须按照本简章公布的招考岗位、报考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贞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信息登记表》,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报名所需的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证件、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如期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须进行网上学历验证,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
三、考试与录用
(一)体能、技能测试。报考巡特警支队人员参加体能测试,满分100分,测试项目为男1000米跑(40分)、女800米跑(40分)、立定跳远(30分)、4*10米往返跑(30分)。
(二)加分:
1.退役军人加2分;党员加2分;在部队每获得一次二等功加5分;每获得一次三等功奖励加3分;每获得一次优秀士兵、优秀士官加2分;
2.有其他与招录岗位相关特殊技能证书(需经国家权威部门认证并经招录部门审核)视情加分,但最高不超过5分;持有A1驾照并能熟练驾驶加5分;B1驾照并能熟练驾驶加4分;C1驾照并能熟练驾驶加2分;
3.大学本科学历加5分,大学专科学历加3分;
4.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子女加5分(属于易地扶贫搬迁户及其子女已办理新市民区户口迁移的加8分);
5.可累加计分,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加分需提供相应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三)面试。报考特(巡)警大队人员实行体能测试成绩+加分项综合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政审。按岗位需求中,各类成绩占比综合排名,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人员,政审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五)体检。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并经政审合格后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由考生直接向体检机构缴纳)。
(六)录用。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贞丰县公安局组织与县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须参加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四、待遇及其他
警务辅助人员享受“五险”,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我局同岗位原有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考生成绩及录用人员名单将根据招聘流程及时在贞丰县公安局微博及“贞丰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咨询电话:0859-6618867。
贞丰县公安局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