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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服务竟收“好处费” 贞丰这名村组干部被处分

  “在利益面前我没有监督好、管理好自己,存在贪婪心理,收取了农户的好处费,现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感到十分懊悔。”这是贞丰县者相镇旗上村堡堡组组长刘某贵在接受纪律审查时的个人检讨。

  2019年年初,者相镇纪委在走访群众过程中,接到了刘某贵在开展危房改造工作时收受农户好处费的问题线索。

  “危房改造是重要的民生工程,谁触碰底线一定要严查到底。”针对这一问题线索,者相镇纪委迅速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镇纪委通过走访群众、外围调查,进一步掌握了有力证据,刘某贵的违纪事实真相由此浮出水面。

  经查,几年前,旗上村堡堡组组长刘某贵在协助村委会开展危房改造工作时,向本组农户刘某某提出可以为其申请危房改造指标,刘某某答应后,刘某贵将刘某某情况上报给村委会。没过多久,刘某某户被评定为低保户一级危房,获得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000元。

  两个月后,刘某某到刘某贵家串门时,拿出2000元钱归还此前其向刘某某的借款。刘某某出于对刘某贵帮助自己申请获得危房改造补助的感谢,就没有收这笔还款,并表示“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这点钱你拿去花销算了”。刘某贵竟也觉得合情合理,便心安理得地将这2000元钱又放回了自己的口袋。

  危房改造工程改的是危房,暖的是民心,为民排忧解难是村组干部的应尽之责。但刘某贵身为中共党员、村组干部,在利益面前未能坚守底线,没有划清公与私的界限,最终逾越了纪律的红线。

  2019年8月,刘某贵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贞丰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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