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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又一波医保惠民政策出台 进口药品报销比例提高

2017年12月11日 11:31:09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陈燕子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贵州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近日,黔西南州人社局出台了《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进口药品材料报销比例和规范门诊特殊疾病种类的通知》(州人社局发〔2017〕34号)文件,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持续健康发展,有效减轻参保人员负担。

根据文件精神,从2017年12月1日起,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使用进口药品、体内置换材料、医用耗材的费用,从原来的个人先自费进口价格的50%,其余的50%费用根据新“三目录”对应的分类类别进行报销,调整为根据新“三目录”对应的项目类别及相关报销政策进行报销,提高了进口药品、材料的报销比例,减轻了参保人员医药费用负担,减轻了参保人员患重病、大病时的经济负担,让他们花最少的钱,得到最好、最有效的治疗和医疗保障。同时,门诊特殊疾病(门诊慢性病)种类,从原来的24类调整为38类,增加了老年性痴呆、淋巴瘤等常见病、多发病且需要长期门诊口服用药的14类病种,让更多的参保人员能够及时享受到门诊特殊疾病(门诊慢性病)的报销待遇,进一步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

(陈燕子)

责编:张椹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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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又一波医保惠民政策出台 进口药品报销比例提高

亮点黔西南 | 2017年12月11日 11:31:09 | 陈燕子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贵州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近日,黔西南州人社局出台了《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进口药品材料报销比例和规范门诊特殊疾病种类的通知》(州人社局发〔2017〕34号)文件,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持续健康发展,有效减轻参保人员负担。

根据文件精神,从2017年12月1日起,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使用进口药品、体内置换材料、医用耗材的费用,从原来的个人先自费进口价格的50%,其余的50%费用根据新“三目录”对应的分类类别进行报销,调整为根据新“三目录”对应的项目类别及相关报销政策进行报销,提高了进口药品、材料的报销比例,减轻了参保人员医药费用负担,减轻了参保人员患重病、大病时的经济负担,让他们花最少的钱,得到最好、最有效的治疗和医疗保障。同时,门诊特殊疾病(门诊慢性病)种类,从原来的24类调整为38类,增加了老年性痴呆、淋巴瘤等常见病、多发病且需要长期门诊口服用药的14类病种,让更多的参保人员能够及时享受到门诊特殊疾病(门诊慢性病)的报销待遇,进一步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

(陈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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